摘要:危险化学品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是法律规定的,其履责到位与否,直接关乎企业的安全生产绩效。因此,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须熟知本岗位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从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具备任职资格、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搭建规章规程体系、提升全员安全技能、保障安全投入、带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风险管理要求、加强应急救援准备、有力应对处置突发情况、主动自发接受各级监督等12个方面入手,将法定职责转为可执行、可衡量、可记录的具体措施来领导企业平稳生产。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尽职免责,安全生产
0引言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具有高温高压、有毒腐蚀性、生产连续性强等特点,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产品,大多数都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比较容易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因此,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构建起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在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以期通过抓住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有力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本文旨在辨识梳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法定职责的基础上,提出主要负责人必须高质量完成的12个方面的工作。
1确保企业安全手续完备
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审批手续,取得应急管理部门的批复;编制项目试生产方案,经专家审查后,组织建设项目试生产;并按规定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许可证件;当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时,及时向发证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获得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许可证件。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还要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1]。
2确保本人具备任职资格
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2]。这里主要包括2层意思:(1)学历相符。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可以通过学历提升教育,来获取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通过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相当于获得了化工类中级职称,或者通过申报职称,获得化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考核合格。按规定亲自参加资质单位举办的安全培训活动,并预约参加上机考试,获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按规定参加年度再教育。
3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企业“三定”方案,编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经本人审签后,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至全体员工。每年年初,应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情况,督促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全体员工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并据此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还应组织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起与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相对应的常态化考核奖惩机制,并运用好常态化考核这个指挥棒,对个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所明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此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依托本单位信息化平台对个人履职情况进行自动评分,并与个人绩效挂钩,以此减少或避免人为干预安全考核结果。
4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担任本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组的组长,领导本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参加标准化首末次会议,审核把关定级申报材料。企业达标后,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自评,并审批自评报告。此外,还应担任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规章规程体系建设
(1)制度。要组织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保障、隐患排查治理、风险辨识管控、变更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承包商管理、危险作业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生产奖惩、领导带班值班、事故报告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责任部门将经本人审批后的规章制度,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全员进行公布。
(2)规程。要组织和督促安全管理部门协调相关专业和作业部门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作业岗位人员在摸底调研作业岗位及其风险、安全作业要求等的基础上,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将经本人批准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以纸质版文件发放至相应岗位人员。同时,要督促相关部门将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制成目视化看板、展板等放置在作业现场。
6研究提升全员安全技能
每年的岁末年初,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时,要组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安全管理部门跟踪推进教育培训计划的执行,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要审批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对活动给予相应人力、财力支持;要开展带头讲、亲自讲安全生产课活动,向广大员工宣讲安全生产知识;每月至少要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签字。
7严格执行安全投入机制
每年年初,要对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费用的支出计划进行认真研究,督促财务部门按照规定将安全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要督促和指导财务部门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台账,并严格对照《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负面支出清单》,对“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体检等不宜列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不得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清晰反映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8带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贯彻落实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检查时,要组织安全管理部门或聘请有关专家参加,重点检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的落实情况。在重要节假日、关键节点,按党委政府有关专项整治的安排,酌情或按照要求参加专项排查活动或事故类比排查等。要督促随行的安全管理部门,如实记录排查情况,及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交办责任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闭环整改到位。如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组织责任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9全面落实风险管理要求
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涉及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公示、培训、检查、建档8个方面。要组织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排安全管理部门牵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活动,制定完善的管控措施;要在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时,一并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要以本人的名义,每天签署安全承诺,在工厂主门外公告,并上传至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要指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并按要求如实地将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接入监管部门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3]。
10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应急预案。要督促安全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生产、技术、设备、行政、人事、财务等部门人员组成预案编制工作组,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聘请专家以会议审查形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要亲自参加评审会议;通过专家评审的应急预案,要经本人签发实施,并督促安全管理部门将应急预案向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取得备案登记回执。
(2)应急队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等法律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不具备专职消防队建队条件的,应建立志愿消防队,负责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3)应急物资。要按照标准规定,配备车辆和各类侦检、个体防护、警戒、通信、输转、堵漏、洗消、破拆、排烟照明、灭火、救生等物资及其他器材;要明确专人管理应急救援物资,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对应急救援物资进行日常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4)值班。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带头到岗带班;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还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值班。
(5)演练。要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亲自参加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实施过程中,要安排专门人员采用文字、照片和音像手段记录演练过程,应急演练活动结束后,督促安全管理部门将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应急演练书面评估报告、应急演练总结报告等文字资料,以及记录演练实施过程的相关图片、视频、音频资料归档保存。
11有力应对处置突发情况
主要负责人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处于指挥者、决策者的作用,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果断决策,重点做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1)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本人接到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书面向事故发生地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后续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补报。(2)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组织抢救是生产经营单位的首要任务,本人要立即宣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3)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在现场勘查之前,要维持现场的原始状态,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事故现场前,要派专人看护现场,保护事故现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务必坚守岗位,为事故调查提供各种便利与支持,如实汇报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12主动自发接受各级监督
报告本人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1)利用本单位信息公示栏,在年终时,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会同生产经营情况一并向员工公示;(2)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3)开展“一述三评”活动,接受应急管理部门、员工代表、行业专家的监督;同时,按规定定期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版的履职报告。
13结语
责任追究是压实各方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一种有效手段,这原本无可厚非。但是,在执行层面,“有罪推定”“无过错追究”也时常出现,这就与应急管理问责制度的初衷相背离了。令人欣慰的是,也出现了一些“尽职减责”甚至“尽职免责”的典型案例。比如中石化“3·30”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未发现相关责任人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4];鄂州“12·8”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润置公司依法履行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5]。深圳“2·8”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已履行了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建议不予处罚;深圳市正大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已履行了安全管理职责,建议不予处罚;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已履行了监理安全管理职责,建议不予处罚[6]。
上述3个事故的调查处理作为“尽职免责”的典型案例,具有正向的引导示范意义。法律法规中的责任条款,不仅是为了事故后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更是为了引导相关主体在日常生产行为中依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尊法守法意识,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必然可以保障企业长久安全稳定运行。未来,随着国家安全生产追责问责机制的日臻完善、成熟,必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尽职减责”“尽职免责”案例,从而为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尽责提供依据和保障。
参考文献:
[1]国*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院令第591号[A].北京:国*院,2011.
[2]中央人民政府网.国*院新闻办发布会介绍《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EB/OL].(2020-4-28)[2024-08-05].
[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A].北京: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1.
[4]茂名市人民政府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3·30”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EB/OL].(2023-09-14)[2024-08-05].
[5]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体项目“12·8”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EB/OL].(2022-01-30)[2024-08-05].
[6]龙岗政府在线.深圳市正大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8”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EB/OL].(2021-04-27)[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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