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工程项目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重要的物质基础,但由于政府工程项目资产组成类型多样且规模巨大,资产监管难度加大。因此,文章以广东省东莞市为研究对象,对政府工程项目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指出其资产管理不及时、采购与招投标要求不一致、验收不规范、移交出现纰漏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以促进政府各单位资产管理逐步优化,不断提高政府工程项目资产管理水平。
[关键词]政府单位,在建工程,资产管理,东莞市
0引言
近几年,国际经济形势紧张,我国出口业务受到很大的影响,加上国内消费需求低迷,为了恢复国内的经济,我国逐渐加大了基建方面的投入力度。以东莞市为例,据2020—2022年东莞市相关财政数据统计分析结果,每年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的投资规模都较大,政府投入支出较多,完成预算率都较高(见表1)。
根据表1可以看出,东莞市2020—2022年用于一般项目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分别为213.23亿元、234.26亿元和217.28元,总金额为664.77亿元,占市本级支出约50%。如果按照50%的固定资产转化率,新增资产规模就达到333亿元。资产规模非常庞大,这给各政府及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带来较大难度,对项目资产管理提出较高的要求。
1政府工程项目资产管理现状
笔者实地调查发现,项目工程转固工作得到应有的重视。比如,2021年长安财政分局重点打造在建转固工程建设项目模范区,对资产清点方式进行了革新,选择长安镇体育园区的改造项目当成改造工作的模范试点,切实拉动各单位间有关资产转固的讨论、资产清点和入账等转固改造工作,确保转固工作扎实开展,顺利将已完成验收资产入账。该单位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引领效用,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努力促进转固整体提升,提高全镇项目资产管理水平。
另外,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方面逐步得到积极推广和执行。比如,2021年度长安财政分局成功开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点系统,以数字赋能提升资产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实现资产信息化管理。财务人员通过清点方法革新,提升了清点资产的工作效率,推动了资产的日常规范化管理,实现了资产清点信息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单位资产监管使用效率明显提升。
2政府工程项目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项目资产管理介入不及时
根据近3年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开展的资产建设项目资料可知,该市的行政事业单位大多在资产管理上没有及时介入项目资产的管理。项目开始时对项目工程的监管较少、监督不到位,工程施工的进度监督记录不足,工程完成时效性较差,影响项目资产转固管理的进程。以2022年东莞市某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为例,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显示,该项目规定的期限为90天,开工报告显示项目于2022年5月25日开工,于8月24日通过验收,项目在规定工期内完成了,但是项目主管单位没有及时介入项目的资产管理,没有对中标单位采购安装施工的工期进度安排进行要求和审核,没有连贯系统的过程监管材料记录,所提供的采购设备安装过程记录没有日期,记录不完整,验证材料不足,无法验证项目实施进度是否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由于该项目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完善,单位无法验证项目建成后是否有助于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且项目预设的互联互通功能未能如期开通实现,因此从设备安装角度看,虽然已经竣工,但从系统运行角度看尚没有完成,原定部分功能未能实现。
2.2实际采购的资产与招投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虽然东莞市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制定了《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但仍存在较多问题,表现为实际采购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采购追加和项目补充合同签订不规范[1],采购资产关联不大等。比如,从东莞市某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2022年度的工程实例中可以看出,项目合同采购追加不规范,随意变更,部分采购与项目关联度不够。具体体现如下:一是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货物追加采购和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变更种类较多,家具部分和配套设施建设部分的调增幅度较大;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上追加的采购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变更材料缺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依据;三是部分追加采购并不属于原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部分新增采购(如购买的字画)与项目功能和目标不匹配,超出了招标项目内容范围。
2.3资产采购验收和完工验收不规范
经分析,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在项目资产验收环节的问题大多是资产实施过程和资产竣工上的不规范,没有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过程[2],缺乏一定的专业性,其验收的交接程序也不够规范,不按要求填写签名、日期和盖章等。以东莞市某镇2022年开展的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为例,该项目在资产实施过程的验收阶段存在项目资产验收监管不到位、无专业人员参与验收等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项目实施过程验收(包括到货验收、设备系统安装调试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不规范。根据采购合同约定,货物到达现场后应由乙方提交到货清单,甲方在乙方和监理单位在场的情况下,负责检查外观和做好外观记录,然后与乙方代表共同对货物开箱检验,最后双方签字确认。但是,在所提供的材料中并无货物外观记录、双方签字。设备到货签收单和设备材料进场交接单无签名、无交接情况说明、无日期,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有签名、无验收情况说明等。二是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只有施工方和项目建设单位各派一人参与,没有第三方专家或专业人员参与竣工验收,并且验收记录上仅有签名和盖章,没有签署时间和签署意见。
2.4资产移交出现纰漏
资产移交方面监管力度不到位[3],不注重移交资料整理,签订合同中的清单明细、货物单价和金额不明确,导致无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实物管理,以及实现财务入账的价值管理。以2022年东莞市某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为例,项目中标签订合同中,货物采购清单明细与招标要求不一致,也没有提供货物单价和金额,而且实际签订合同中采购材料设备没有按照功能分类,造成该项目在验收时难以按照功能分类确定移交资产价值清单,导致项目资产移交困难,影响了资产会计核算、日常监管维护和资产保全等工作。
3提升政府工程项目资产管理水平的对策
3.1建立项目资产全流程管控规范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要强化对项目资产管理的重视,建立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和问责机制。首先,完善资产管理体系[4],做好全过程资产监管,认真审核和监督中标单位采购安装施工的工期进度,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材料记录。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定期盘点和清理项目资产,确认项目资产接收单位,将已经完工验收的项目资产及时登记录入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更新单位资产信息数据;对于已完工使用,但未验收的项目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快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处理进程,提高国有资产有效使用率,避免资产流失。此外,对于项目中涉及项目完工过后提供服务的,应该重视项目可持续性建设工作,及时加强项目资产的管理,保证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的连贯性、完整性。
3.2规范采购资产管理程序
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采购规范化管理[5],确保采购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并及时入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项目合同采购追加和工程变更,建立项目合同采购追加和工程变更的制度和流程,并严格实施。第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6],在处理部分增购时应保持原则性,在规章制度允许的采购数额范围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第二,增强采购追加和工程变更的规范性与程序性,确保采购的每一步都有依据,对于不符合采购合同内容、超出招标项目要求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要加强对采购方的监督,规范项目资产的采购,保障采购管理的合规性和实际性。
3.3严格资产验收管理
资产完工验收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验收程序的规范性、完整性是保障单位资产安全的关键。在工程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重视和加强整个验收过程的监管,制定验收标准和具体操作程序,对所购设备进行到货拆箱验收、安装验收、调试验收等,最终实施系统运行验收等。每个验收环节都应建立可跟踪的标准化验收档案,严格遵守操作流程、标准和规定,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针对专业性要求比较高的项目,验收时尽可能请第三方专家或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另外,还要认真实施采购资产质保金制度,可按照《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中的第三十二条规定,采购科室应组织采购、使用、资产等有关部门人员,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数量、质量、品牌、价格等进行验收;复杂的采购项目可委托第三方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合格后方可支付合同价款。质保到期后,应组织质量检查,未出现质量问题方可支付质保金。
3.4积极推进项目资产按时移交入账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应重视项目资产移交工作,加强资产移交工作管理,及时体现财政资金投入成果。为了确保资产移交及时,首先要做好转前工作,提前检查准备好移交时所需的资产明细资料,逐一核对资产明细项目。其次,增强资产移交部门和接收部门之间的配合能力,多沟通、多协调、多合作,及时做好资产移交工作,推动单位资产移交工作向高效性、有序性、系统性方向发展。及时、切实地体现项目接收资产的交付使用状况,保证国家资产会计处理的连贯性和全面性,保证政府投资所产生的资产能够在政府的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及时、详细、完整的反映,推动国有资本安全高效利用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后,贯彻落实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让资产管理部门进一步增强资产移交管理意识,认识到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重要性,促进国有资产良性运转。
4结束语
政府固定资产投入是财政预算资金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投入和利用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政府有关单位应重视和不断改进工程项目资产管理,积极推进项目资产及时、完整、准确转固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国家财政资金投入效果和国有资产的安全性,为更好地履行职责、造福当地人民群众提供有力的物资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1]陈秀.浅析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财税,2022(5):48-50.
[2]王宁怀.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探讨[J].纳税,2021(28):28-29.
[3]麦丽华.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问题与对策[J].国际商务财会,2022(9):66-68.
[4]季如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创新性开展实践[J].质量与市场,2022(23):124-126.
[5]杨玉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和对策研究[J].投资与创业,2022(21):158-160.
[6]张松伟.政府采购项目如何正确适用“添购”与“追加”[J].中国招标,2023(2):61,60.
文章出自SCI论文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unwensci.com/guanlilunwen/78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