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论文(www.lunwensci.com)
摘 要: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改变了传统商业模式的价值 创造、传递和获取方式,市场运营和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 改变, 新的电子商务形态不断出现,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 的形势更加复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将“强化消费 者权益保护”纳入“十四五”规划,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探讨 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是 十分必要的。本文研究了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 的内涵,分析了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逻 辑,提出了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旨在促进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进一步优化。
关键词:数字经济,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逻辑,实践路径
数字经济时代,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 技术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和个性化的服务,消费 者面临更多的线上交易和数字产品消费方式,消费关 系更加复杂,消费者权益面临新的侵害方式和风险。 同时,新技术应用的不稳定、不透明、不兼容,也使 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新挑战。因此,需要直面数字消 费领域新问题,健全数字经济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 度,确保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在线支付、数字产品使 用等环节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避免因不完善的法 律法规而导致消费者的经济损失。
一、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涵
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涵是在数字 经济时代中,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利 益和权益的一系列制度、政策和措施。加强数字经济下 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推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使全社会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的必要环节。
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包括信息透明 和知情权的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在数字经济时代, 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渠道获取大量的 商品和服务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企业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产品信息,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 费者行为。在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成为一种重要 的资源。消费者在享受数字经济带来的便利和服务时,要求企业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滥用、泄 露或非法收集个人信息[1] 。此外,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消 费者权益保护还包括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教育。数字经 济时代,新兴科技和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给市场竞争 带来了新的挑战。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保护公平竞争 的市场环境,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还 需要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消费 意识,增强消费者对市场信息的理解和判断能力[2]。
二、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逻辑
(一)消除消费者在数字时代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逻辑 通过消除消费者在数字时代的信息不对称来实现。信 息不对称是在交易过程中, 一方拥有比另一方更多或 更准确的信息,从而导致交易不公平或不对称。在数 字经济时代,消费者面临着更加复杂和广泛的信息不 对称问题,这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变得尤为重要[3] 。一 方面,数字经济带来了大量的产品和服务选择,使消 费者面临着海量的信息。然而,消费者往往难以准确 判断产品的真实质量和性能,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和 不实信息等问题层出不穷,使消费者无法做出明智的 消费决策,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容易受到误导,购买 到低质量或不符合预期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数 字经济时代下,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成为重要的商 业模式。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大量收集、存储和分 析,用于个性化推荐、广告定向和市场研究等目的, 然而,消费者对于自己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保护了解不 足,容易产生个人信息泄露、滥用和侵权的风险。信 息不对称使消费者在个人信息的利用过程中处于劣势 地位,无法充分了解并控制自己的个人信息。因此, 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尤为必要。通过消 除消费者在数字时代的信息不对称,可以实现消费者 权益的保护,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确保消费者在数字时代的合法权益
数字经济中的平台经济模式带来了新的消费者权 益问题。 一些平台可能通过操纵搜索结果或推荐算 法,对消费者进行定向推销,损害消费者的选择权。 同时, 一些平台还可能滥用消费者的个人数据,侵犯 消费者的隐私权。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逻辑在于 加强对数字经济平台的监管,确保他们遵守公平竞 争和消费者保护的原则,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隐私权。此外,数字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消费模式 和消费场景。例如,电子商务、共享经济、在线教育 等。在这种新模式下,消费者可能面临与传统消费不 同的风险和问题。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逻辑在于 针对新的消费模式和场景,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就本质而言,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 理论逻辑在于确保消费者在数字时代能够享有合法权 益。这种逻辑关系体现在消除信息不对称、加强对平 台的监管、针对新模式和场景制定相应政策、促进数 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等方面。
(三)充分维护数字时代的商品市场流通秩序
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目的是维护 好数字时代的商品市场流通秩序。
首先,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商品市场的数 字化和网络化,使商品的交易更加便捷和高效。然 而,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虚假宣传、假冒伪劣 商品、网络侵权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商品市场的 流通秩序,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因此,消费者 权益保护的逻辑在于,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 管机制,打击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和网络侵权行 为,维护商品市场的流通秩序。
其次,数字经济中的平台经济模式给商品市场带 来了新的挑战。 一些平台可能存在垄断行为、滥用市 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等问题。这些行为不仅 扭曲了市场竞争机制,还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 平交易权。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逻辑在于,加强 对平台经济的监管,防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保 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商品市场的流通秩序。
最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逻辑还体现为促进商品 市场的良性发展。消费者是商品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和 推动者,只有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增强消费者的满 意度和信任度,才能够促进商品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发 展。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也是为了维护商品市场的流通秩序和促进 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一)增强消费者决策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
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践路 径之一是加强消费者决策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这一 实践路径的目的是让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全面、真 实的商品信息,提高消费者的选择能力和决策能力, 从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首先,为增强消费者决策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 可以建立健全的信息公示制度。相关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公开商品的 相关信息,包括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生产日 期、生产企业等。同时,要求企业提供真实的产品图 片和描述,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此 外,政府还可以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对商品信息进 行评估和认证,提供独立、客观的评价和推荐,为消 费者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
其次,为增强消费者决策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 需要建立健全的电子商务平台监管机制。电子商务平 台作为商品交易的重要场所,应当承担起保护消费者 权益的责任。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监管规定,要求电子 商务平台对商品信息进行审核和监管,禁止虚假宣传 和欺诈行为,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公示商家的信用评级 和评价信息,提供消费者对商家的评价和反馈,增加 交易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此外,还需要加强对网络平 台的监管。随着社交媒体和网络社区的发展,越来越 多的消费者依赖于网络上的评价和推荐来做出购买决 策。然而,网络上的评价和推荐往往存在虚假和欺诈 的风险。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网络平台的监管机制,要 求网络平台对评价和推荐信息进行审核和监管,禁止 虚假评价和刷单行为。
最后,为增强消费者决策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 需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安全消费理念的宣贯。消 费者应当具备辨别真伪、识别虚假宣传的能力,能够 理性、科学地进行购买决策。政府可以通过开展消费 教育进社区、进高校活动,组织培训课程等方式,提 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对数字经济领域数据和算法的监管
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强化 对数字经济领域数据和算法的监管。随着数字经济的 快速发展,大量的个人数据被收集和利用,而数据和 算法的不当使用会对消费者的权益产生负面影响。因 此,加强对数字经济领域数据和算法的监管是保护消 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加强对数据收集和使用的监管是保护消费者权益 的关键。在数字经济中,企业通过收集和分析消费者 的个人数据来推送个性化的广告和产品,以提高销售 量和市场份额。然而,如果数据收集和使用不合规或 滥用,可能会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和个人权益。有关 部门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据收集和使用的权 限和限制,要求企业事先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并保障 消费者对个人数据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加强对算法的监管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必要措 施。在数字经济中,算法广泛应用于个性化推荐、定 价和评估等环节,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和权益产生重要影响。然而,算法的设计和运营可能存在歧视性、 不公平或非法行为。政府应加强对算法的审查和监 管,要求企业公开算法的设计原理和运行规则,确保 算法的公正、透明和可解释性。
(三)完善数字消费市场的垄断判断标准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些互联网巨头和数 字平台垄断市场的现象十分突出,对消费者权益构成 了潜在威胁。因此,完善数字消费市场的垄断判断标 准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举措。
由于数字经济的特殊性,传统的市场界定标准可 能不适用于数字消费市场。数字消费市场的特点在于 互联网巨头和数字平台的巨大市场份额、网络效应和 数据垄断等。因此,应该考虑这些特征重新界定数字 消费市场,使垄断判断能够更准确地反映数字经济背 景下的市场竞争情况。数字经济的垄断行为与传统经 济下的垄断行为存在差异,例如,通过数据垄断、算 法优化等手段实施的垄断行为。因此,应该根据数字 经济的特点,建立相应的垄断行为判断标准。例如, 可以将数据垄断、算法优化等作为垄断行为的重要指 标,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企业进行监测和评估。此外, 还需要充分考虑数字消费市场的动态变化。数字经 济的快速发展使市场竞争形势不断变化,可能出现新 的垄断行为和垄断企业。 一旦发现存在具有垄断行为 的企业,应当对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对市场竞 争秩序进行扶持和促进,从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对 此,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垄断行为监管机制,加强对 垄断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数字消费市场的公平竞 争和消费者的权益。
(四)优化侵害消费者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
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消费者在数字消费中面临着 更多的权益侵害风险,例如虚假宣传、不合理条款、 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因此,优化举证责任分配是保 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首先,应加强对数字经济领域的侵权行为的监 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数字经济领域的监管力 度,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法规,可以借鉴欧盟制定《数 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的经验,制定我国数字经 济消费者保护的顶层架构,及时补充完善新业态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时出台数字消费者保护的 专门法规、规章,推进数字消费纠纷相关司法解释落 地。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细化 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制度,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个 人信息的行为。结合数字商务出现的新型广告宣传方 式和营销方式,适时修订完善《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恶意误导等 行为,确保企业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应明确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在数字经济 时代背景下,消费者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 位,难以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侵权行为。因此,应 明确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将部分证据的举证责任转 嫁给侵权方。例如,对于虚假宣传行为,可以要求平 台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所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减 轻消费者的举证负担。此外,应加强对证据的保护, 确保获取渠道的畅通。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 着证据获取困难的问题,例如个人信息泄露的证据、 不合理条款的证据等。因此,应加强对证据的保护, 禁止证据的销毁和篡改。
最后,应加强对消费者维权的支持和保护。政府 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力度,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维权的支 持和保护。可以建立消费者权益维权组织,提供法律 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消费者解决维权问题。建立消 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被投诉的确已侵权的 企业和产品信息,对典型的消费侵权事件予以曝光,开 展“互联网+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促进行业自律、 企业诚信。消费者协会作为消费矛盾减压器、消费者的 “娘家人”,应当健全体制机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 畅通投诉受理的渠道通路,零距离倾听消费者心声,着 力打造消费维权事前、事中、事后体系,推动消费维权 协同共治,不断提升数字经济时代消费维权工作的广度 和深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综上所述,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 护面临着新的挑战,消费者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只 有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决策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加强 对数字经济领域数据和算法的监管,完善数字消费市 场的垄断判断标准,优化侵害消费者行为的举证责任 分配,才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 放心的消费环境,培养和释放新型消费潜力,促进消 费活力提升。
参考文献
[1] 张欢欢,熊学萍.普惠金融视角下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特 征与影响因素研究——基于三省的调查[J].农业现代化 研究,2017(6):1026-1035.
[2] 邹辉.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困境及解决方略[J].农业经济, 2021(2):46-47.
[3] 金耀.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之检讨与重塑——以隐 私控制理论为基础[J].浙江社会科学,2017(11):61- 69.157.
关注SCI论文创作发表,寻求SCI论文修改润色、SCI论文代发表等服务支撑,请锁定SCI论文网!
文章出自SCI论文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unwensci.com/guanlilunwen/71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