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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律师行业已经开始实施律师分级管理试点, 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和律师职称评定呈现融合趋势。在此背 景下,律师事务所应进一步加快律师人才培养步伐。为 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实施梧桐计划,规划人才培 养战略;二是鼓励律师提升学历;三是重视律师职称评 定;四是培养研究型律师。
一、引言
当律师行业竞争达到一定程度,分级管理就会出 现,英国律师分类的经验即是明证。18世纪初的英国 将律师分类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这明显是一种律 师分级管理制度。
我国律师分级管理也已经启动多年。律师专业水 平评定和律师职称评定均属于律师分类。首先,2015 年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研究探索(律师)分级 出庭制度”被明确提出来。2017年和2019年司法部分 别发布《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 的试点方案》和《司法部关于扩大律师专业水平评价 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的通知》,分别多个省份先行先 试,这是律师分级管理的一个尝试。其次,职称评定 是各行各业认可的制度,律师的职称制度已经出台并 实施,并逐步完善。不同的是,前者标准正在摸索, 后者标准明确,并且两者具有密切联系。在此背景 下,律师事务所应时刻准备迎接挑战,培养新时代人 才。只有未雨绸缪,规划和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才不 会与社会发展相脱节。
二、律师分级管理的发展趋势
目前,对于我国的律师分级管理,司法部已经发 文试点试行,上海、天津、海南等地已出台试行办 法。司法部关于律师专业水平评定提出四个主要标 准:政治表现、诚信状况、执业年限和执业能力。政 治表现是一票否决的标准,在此无须过多展开讨论。
诚信状况的有关奖惩,有明确的外在形式要求。执业 年限与时间相关,还与学位相关。执业能力很难量化 核定。
另一个已经行之有效的律师分级是律师职称评 定。早在律师事务所仅隶属于司法部门时,律师职称 就已存在。1990年律师事务所市场化,随后,律师职 称的评定沉寂了较长一段时间。而教师、经济师、 会计师、医师等行业,职称评定已颇为完善。近年 来,紧跟这些行业的步伐,律师职称重启评审之路。 律师职称评审由省律师协会管理,许多省份出台了律 师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标准较为明确。律师职称分为 四级:四级为初级,三级为中级,二级为副高级, 一 级为正高级。这与教师、医师等职称系列相对应。律 师职称的标准是品德、能力和业绩,从细分的标准来 看,学历、执业年限、能力业绩与成果是重要的构成 要素。其中,成果往往量化为论文和著作。
将律师专业水平评定与律师职称评定相比较,两 者标准有较多相同之处。首先是学历和执业年限,在 律师专业水平评定中,具有法学博士、法学(法律) 硕士、法学学士学位的律师,相应的连续执业年限为 3、5、7年,其他律师则应连续执业10年以上。至于律 师职称评定方面,本科基本为标配,执业2年可以参评 四级律师;四级律师执业3年后或未评职称连续执业5 年的,可以评三级律师;三级律师执业3年后可评二级 律师,或者法学博士直接参评二级律师;二级律师执 业3或5年,可评一级律师。其次是能力业绩,在律师 专业水平评定中,只是概括性描述,而在律师职称中 被量化为硬性条件,如论文或著作成为必备业绩。不 同之处是,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强调专业区分,在9个法 律部门中选择参评专业;而律师职称评定虽然看论文 的集中性,却没有强调专业的区分,但不担保以后会 像教师职称系列一样,必须选择专业。相比之下,律 师职称的评定标准更加细化、量化,更明确,更容易 操作。
我国的律师职称评审制度相对完善,并发挥着积 极作用。首先,律师职称被纳入地方人才政策。以广东中山为例,硕士或副高职称者(二级律师)可获3万 元政府补贴,正高级职称(一级律师)可获补贴20万 以上。其次,政府招聘法律顾问时,高级职称的律师 优先;政府在论证重大项目时必须要有高级律师参与 论证。最后,银行向律师事务所公开招投标,使用量 化规则,高级律师可加分。另外,律师具有硕士、博 士学位的同样加分。从未来发展看,律师分级管理必 然与律师职称相联系,要么两者合二为一,要么律师 职称成为律师分级管理的必然条件。
三、律师人才培养的现状
在律师分级管理的大背景下,聚焦律师事务所的 忧患意识及开展律师人才培养战略方面,可从数据角 度一窥律师人才培养的现状。据司法部统计,2022年 我国执业律师共计65.16万人,律师事务所3.86万家。 其中有8个省份的律师超过3万人。首先,从律师分级 标准之一的学历(文化程度)来看,2022年全国律师 中,有本科学历的46.69万人,占71.66%;有硕士研究 生学历的13.04万人,占20.01%;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的7800多人,占1.21%;本科学历以下的4.64万多人, 占7.12%。2017—2021年,本科学历的律师数量占比 稳定在70%~75%;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律师数量略微 增长,占比稳定在20%左右;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律师 数量变化不大,近五年人数稳定在6000~10000之间, 占比约在1.5%。五年期内在境外接受过教育并获得学 位的律师数量稳定在5000~9000之间,占比约1.5%。 由此可见,本科学历是律师的“标配”,硕士是律师 的“升级”。根据每年律师的增量与总数的正相关关 系,本科学历和硕士学历基本维持在稳定比例,说明 绝大部分本科学历的律师没有向上提升,学历流动程 度较低。在文化程度方面,律师人才维持现状居多。 其次,律师职称是律师人才未来发展的重要指标。现 在尚未统计到全国数据,本文以广东省为例加以说 明。2015年起广东律师职称评审步入正轨,至2020年 已相当完善。据广东省司法厅公布的数据,2020年广 东省律师事务所3627间,执业律师55136人;晋评律师 职称的189人,其中一级律师6人,二级律师21人,三 级律师162人。其中男律师129人,占当年职称人数的 68.3%,女律师60人,占31.7%。当年的律师职称人数 仅占律师总数的0.34%,占律师事务所总数的5.21%。 2021年广东省律师事务所3900间,执业律师65000人; 晋评律师职称的律师222人,其中一级律师6人,二级律师40人,三级律师176人。其中男律师134人,占当 年职称人数的60.4%,女律师88人,占39.6%。当年律 师职称人数仅占律师总数的0.34%,占律师事务所总数 的5.69%。从这两年的数据来看,每年评审律师职称 的人数均保持在律师总数的0.34%,以此估算,从2015 年至2021年,广东省已评律师职称人数不到律师总数 的2.5%。从分布来看,每100间律所中仅不到6间有 律师参评。从性别来看,女性律师参评量每年有所增 加,但整体跟不上男性律师的数量。可以说,律师人 才在律师职称评审方面存在严重滞后性。最后,执业 能力通常与执业年限有相关性。执业年限可以增进经 验,提升执业能力,而执业年限从律师年龄结构可 窥一斑。据司法部2022年的调查数据,30岁以下的 律师10.79万多人,占16.56%,30~50岁的律师41.95 万多人,占64.39%,50~65岁的律师10.63万多人, 占16.32%, 65岁(含)以上的律师1.77万多人, 占 2.73%。30~50岁律师是主体,以其从25岁进入律师 行业来估算,执业年限5~25年的律师最多。按律师 专业水平评定标准,3、5、7、10年是不同分水岭。 按律师职称的标准来看,2、5、8、11年分别是评四 级至一级律师的年限。由此可见,执业11年以上的 律师可以成为一级律师,业务能力强,成为资深律 师。然而, 对比上面的数据,30~50岁的律师大部分 没有参评律师职称的意识,尚未为律师分级管理做 好准备。
四、加强律师人才培养的战略与建议
(一)梧桐计划
律师事务所要发展,必须储备律师人才。功利的 办法是横向聘用,即引进已经具备相关资质的律师, 而非花费时间自行培养人才。横向聘用是当今律师事 务所惯用的扩张方法。来得快去得也快,横向聘用不 利于律师事务所细水长流的发展,律所必须有自行培 养人才的决心和远景。“凤凰非梧桐不栖”,律所 是凤凰人才的栖居地,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 境,除吸引外来优质律师外,更重要的是哺育凤凰, 培养律师人才。因此,律所需要实施梧桐计划。梧 桐计划可参照五年计划分期进行,当实行第一个五年 计划之后,根据经验再规划第二个五年计划,长此以 往,必有所成。
(二)注重学历提升
学历提升是培养律师人才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律师职称评审、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地方人才引进等领 域,学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从历年来调查数据 来看,本科和硕士学历的律师所占比例较为稳定,说 明律师从本科学历提升为硕士、博士的数量不多。究 其原因, 一是格局小,很多律师认为能力比学历更重 要,宁愿花精力去找关系找案源而不愿提升学历。二 是时间忙,许多律师为办案疲于奔命,无力继续进 修。三是经济压力,律师年轻时薪酬不高,为应付生 活而无余钱去进修,待到资金充裕时年纪已大,更无 提升学历的意愿。此外,律师事务所应将提升学历作 为培养人才的一个抓点。首先,做好律师思想工作, 通过交流会、政策解读等方式,对律师晓之以理,让 所里的律师改变学历无用论的想法。其次,为律师提 升学历提供便利条件,比如给予备考者一定备考时 间,减轻工作量,给予一定升学贷款等措施。最后, 通过签订协议,延长律师在所里的服务时间,要做到 人性化,合法合理,如此可以保障双方权益。
(三)重视律师职称评定
律师职称特别是高级职称在现实生活中所起的作 用越来越大。律所应重视律师职称评定,将其作为人 才培养的一种导向。首先,将律所里符合条件的律师 进行摸底,制定一个律师职称评定方案,逐步提高律 师的职称。其次,召开研讨会,给律师解读地方人才 政策,让律师明白律师职称不仅对律所有用,对律 师本人同样有利,从而提升他们参评职称的意愿。 最后,为律师参评职称提供便利条件,律所派专人负 责,关注每年律师职称的申请时间、条件变化、程序 等内容,及时向律师提供;还要提醒参评人员完成继 续教育,提前备好材料,帮助他们向律协提交,诸如 此类繁杂琐事需要律所协助完成。大部分律师均可通 过四级和三级律师评定,但二级和一级律师是高级职 称,并非所有人都能顺利通过评定,需要多年的努力 和准备,律所应将其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当中,为参评 者提供助力。
(四)培养研究型律师
无论是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还是律师职称评定,均 涉及业务能力,而业务能力的表现形式之一是撰写论 文或著作,这与律师的理论水平密不可分。与司法界 提倡培养研究型法官、研究型检察官一样,律所要培养研究型律师。在实务中撰写法律文书是律师的必备 技能,这说明律师具备写作能力,将司法判例转化 为论文写作只是一墙之隔,如何将该墙打通是培养 研究型律师的焦点所在。首先,倡导律师多读法学经 典,提高理论水平。其次,聘请学者专家来所开学术 或写作讲座,拓宽律师的思维方式。再次,多举办交 流会,鼓励律师将手中案例转化为论文式写作,像王 泽鉴的司法判例写作就是很好的范例。最后,律所创 建公众号或内部刊物,为律师学术写作提供园地,逐 步提升学术水平。律师的办案经验是初级反思,案例 分析或论文写作是次级反思,初级反思为次级反思提 供素材,次级反思为初级反思提供理论指导,往复循 环,可为研究型律师的培养打下坚实基础。
五、结语
21世纪是人才竞争的时代,律师事务所应与时俱 进,抓紧机遇,培养优秀律师人才,这样才能在竞争 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律师分级管理的背景下,律师事 务所应顺应时势,实施梧桐计划,根据律师专业水平 评定和律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有的放矢地进行律师人 才培养。或许有人认为,律所自行培养人才,是为他 人作嫁衣裳,未来人才有可能会流向其他律所。但如 果大部分律所均实行梧桐计划,则不存在人才流失问 题,只会出现人才良性流动现象。如果只有自家律所 实行梧桐计划,肯定能够挽留部分人才或吸引其他人 才。梧桐计划的成功犹如打造一张名片,是律所的广 告,可凝聚无形资产。梧桐计划不是零和游戏,部分 人才离开不会导致律所元气大伤;相反,梧桐计划犹 如播种,多种多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管理者应具 备大胸襟,既为本所培养人才,也为地方培养人才, 为国家培养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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